1.這些組件承諾在以下條件下運行:
(1)空氣的相對濕度不大于95%,且無爆炸性和腐蝕性氣體。
(2)工作電壓應不超過超出值的1.1倍,外殼應接地。
(3)絕緣電阻≥ 1mω介電強度:2KV/1min。
2.電加熱輻射管應定位固定,所有有用的加熱區域應浸在液體或金屬固體中,不允許燃燒。當發現管體表面有水垢或積碳時,應及時清洗并重新使用,以免影響散熱,縮短使用壽命。
3.加熱易熔金屬或固體時,硝酸鹽、堿、浸出石蠟等。應先降低電壓,待介質熔化后才能增加到額外的電壓。
4.加熱空氣時,元器件要放置均勻,使元器件有良好的散熱條件,流動的空氣能被充分加熱。
5.加熱硝酸鹽時應考慮措施,以防止爆炸事故。
6.接線部分應置于絕緣層外,避免接觸腐蝕性、爆炸性介質和濕氣;布線應能長期承受布線部分的溫度和熱負荷,緊固布線螺釘時應避免用力過猛。
7.組件應儲存在干燥的地方。若因長期存放導致絕緣電阻低于1mω,可在200℃左右的烘箱中烘干,或降低電壓加熱,直至絕緣電阻恢復。
8.電加熱輻射管出口氧化鎂粉在使用場所應防止污染和受潮,以免漏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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